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校园阳光体育足球班级联赛城市赛(深圳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校园阳光体育足球班级联赛的通知》(深教〔2015〕570号)要求与工作安排,我局将于2016年5月28-29日、6月4-5日举办“2016年全国校园阳光体育足球班级联赛城市赛(深圳站)”,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按照竞赛规程要求,根据区内班级联赛的情况推荐参赛班级。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拟申报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单位应积极参与本次比赛,并认真组织开展校内班级联赛。
二、各区和参赛学校应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审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必须由所在同一个班级的本班学生组成。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平竞赛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关取消参赛资格,所获成绩作无效处理,并对学校和领队、教练等有关人员依规处理。违纪舞弊监督举报电话。有关工作请与我局德体卫艺处联系(联系人:黄镇敏 电线)。
(一)高中组(高一年级):每个区(新区)各选派1支班级队伍参赛;市局直属高中选派1支班级队伍参赛。
(一)高中组(高一年级):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高一年级学生,必须由所在同一个班级的本班学生组成。
(三)小学组(5-6年级):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5、6年级学生,必须由所在同一个班级的本班学生组成。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且由所在同一个班级的学生组成班级代表队参赛。
(一)以班级为单位,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可以是学校足球教练、班级体育任课老师或班主任)1人,医生1人,运动员人数8人。
(三)审核参赛运动员资格:各单位参加教练员会议时需提交纸质报名表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学籍表、或居住证(无深圳户籍者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运动员一寸近照1张。
(二)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把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的名单交裁判员检查,没有报名的队员不得上场参赛。
(五)队员主罚任意球,界外球和角球时,裁判员认为其故意延误开球时间超过4秒判4秒违例,由对方在原地点罚间接球。攻防队员主罚任意球,界外球时,防守队员须离球5米距离。开中点球,界外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七)各参赛运动员比赛前必须出示身份证和带有照片的学籍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给裁判员检查。
(九)各队伍必须准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并有明显号码的比赛服装,比赛服装(包括上衣、短裤、袜子)的颜色全队必须一致,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区别,违者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公分宽并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十)如遇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五人制),则比赛终止,判对方5: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实际比分超过5:0,以实际比分为准。
(十一)因不可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尽快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一)小学组:小组赛分为16个组,每个组4支队小组赛采用单循环积分排名赛制,小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共32队),后两名出局,晋级淘汰赛的32支队伍根据小组赛排名采取交叉单场淘汰赛,最终决出冠、亚军。
(二)初中组:小组赛分为4个组,每个组4支队,小组赛采用单循环积分排名赛制,小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共8队),后两名出局,晋级淘汰赛的8支队伍根据小组赛排名采取交叉单场淘汰赛,最终决出冠、亚军。
(三)高中组:小组赛分为2个组,每个组4支队,小组赛采用单循环积分排名赛制,小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共4队),后两名出局,晋级淘汰赛的4支队伍根据小组赛排名采取进行半决赛及决赛。
(四)各组别前两名将颁发集体杯;小学组、初中组前八名和高中组前六名将颁发个人获证书及优秀教练员证书。
推荐: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