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苏少静于艳玲)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10月29日,本报以《中学生骑电动车“方便”背后隐患多》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近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学生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乘坐超载车、拼装车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
《通知》提出,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学生上下学期间,不得追逐打闹、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
《通知》要求,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教师家访、校信通等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提醒家长关注学生上学和放学以及周末离校、返校和假期乘车的交通安全;要提醒家长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有安全隐患、非法运营的车辆。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配合等部门采取线上线下、明查暗访梦见参加别人的婚礼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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