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二下午,一名男子辛辛苦苦翻越了宁波雅戈尔动物园两堵三米高的高墙,钻过,安全警示,跳入老虎散放区,被老虎袭击,丧身。全中国每天平均死亡近三万人,他是这一天最特别的一个,所以成为被谈论的对象,生于平凡,死成网红。这就像是一出行为艺术,艺术价值堪比《红楼梦》,鲁迅先生说,在《红楼梦》里“家看见《易》,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家看见宫闱秘事……”,这回跳票饲虎的悲剧也达到了同样的效果:公知看到分配不均人太穷;动保看到老虎太可怜,并反思人与动物的关系;法家看到了死者违法自作自受;还有人看到公园有改善的空间,所以也有一定责任……。我认为,这都是错误的评论,甚至害处比老虎还猛。
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我们如何行动取决于我们的观念。每天都有很多人死于自己的愚蠢,以至于让死亡这么私密的事情,成为有新闻价值的谈资甚至笑料。这些信息的意义在于给生者以,不要重蹈覆辙,我们要知道他蠢在哪里。而对事件的评价,就映衬出生者的观念,这也是我认为有必要写篇文章,后知后觉的评论此事的原因。他错了,但最大的错误,最需要我们的错误是什么?发表评论、展开讨论是为了更明智的行动,这也是不相干的人关心新闻背后曲直的全部意义。
“有钱谁逃票,豪女谁?”以脑子不名扬局域网的家何兵老师代表公知观点首先上阵。可惜,同样是为鼓与呼,与倒在药家鑫刀下的张妙那次不同,这次很少有网友随声。虽然大部分人并不能的反驳他的错误,但直觉是敏锐的,无论门票是130还是1300,都不是跳墙逃票的理由。用老百姓能理解的通俗话来说:旅游不是刚需,买不起票可以在家呆着,打开电视,看看春晚或抗日神剧,里面免费提供的刺戟给他贫乏的大脑带来的愉悦,应该不会亚于去看老虎。然而,我毕竟学过经济学,不能满足于这一点解释。
这个世界的每一个人,包括人生赢家特朗普,都不会说自己一切欲求都能得到满足,人的具有无限的增长性。比如说你拿到了一份意外之财——不在意料之中的年终或中了一笔彩票。这个时候你想的一定是,这笔钱怎么花,然后在脑子里各种选项中筛选取舍,最后通过询价,敲定把它花在哪。如果没有更好的消费用途,你还要在存款、基金、股票等投资渠道中也要动脑子筛选。以上这些,都是在你没有得到这笔收入前,被的花销,因为在预期收入水平上,你的收入都要满足比他们更急迫、更重要的需求上。也就是说,价格没有变,在没有这笔收入前,你认为你买不起这些东西,或者它们不值得买。但有了一笔收入后,就不一样了,你会认真考虑出手购买它们。每个人都是这样,在每一个时间点,我们都有买不起的东西,但有了更多收入后就会欣然购买,多富的人都不会例外。我们每一个取舍都是在注定不能满足所有欲求的情况下,在我们能力的范围边沿取舍的,这就是经济学常说的边际的概念。
如果说有所谓刚需,大概也仅仅剩下哪些维持生命而必须的东西。在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除了身有残疾或疾病的人,有一把力气都不会面对这个层面刚需的窘迫(实际上在这个层面需求也不是毫无弹性的,同样存在边际和有效需求)。那么,如果一个月薪数千的打工者逃掉130元的票而翻墙是因为贫穷,值得同情,那么这个世界就不应该有盗窃这种,大家都有满足不了的需要啊!我辛辛苦苦偷来的凭什么说是犯罪?
所以,并不能说逃票者穷,值得同情。也不能说是私营动物园漫天要价,死者逃票翻墙,丧身。懂得了这个道理接受了边际的观念,你可以更客观的看待生活中的许多事情。比如你不再会以自己的贫穷做理由放弃对自己在伦理上的严格要求,就会脱离loser的气质,渐渐提升自己的层次。你会更少的抱怨,你不会再抱怨老板那么富有为什么不给你涨工资,因为你知道老板也在边际上与你一样贫穷,多给你开工资就意味着他要放弃其他可能满足的欲求。你需要更多的努力,在工作上实现自己的价值,以至于让你的雇主心甘情愿的为你加薪——成功的老板知道,如果不有价值的合作者,他将失去更多。
既然贫穷并不能将死者的行为合理化,那么死者的愚蠢和错误在哪里呢?通常的是死者不守规矩。特别是一些以经济实惠一块钱俩而闻名天下的微V,将公知同情的滥情言论说成是为违法行为。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但仔细品起来不是滋味。好像梦回童年,妈妈告诉我们:小孩要听话,不听话被大老虎吃。
对于任何一个健全的成年人来说,被告戒要听话都是一种智力上的。但是把这种包装成法或者规则,往往就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性。人的行动取决于人的观念,人的观念则来自和意志。那么如果用要求人遵从一个权威制定的规则或指令行事来解决问题,那么人和机器人有什么不同?没有一个人会真正的听话,所以每个人都曾经做过或多或少,或小或大违反规则的事情,违反一些完全没有任何人的——比如像天津气枪老太案出来的法规,几乎没有正会说这老太太违反了规则和法律,纯粹活该——如果一句听话、一句守法就能解决问题,这个世界的事情太简单了。即使是法律,也要建立在人上接受,进而自愿认同的基础上,才会被这个人恪守,这是人的性质决定的。所以简单归于违规违法,过于简单,至少要说明为什么我们要遵守这样的规则,才能死者错误行为的本质,汲取教训。
逃票之所以是违法,是因为这个行为了动物园的财产权,而财产权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保障。财产一般是指能够带来财富增值的财货,比如面包店老板的面包机、滴滴司机的日产轩逸、还有动物园老板的动物园。人们持有财产不是没有代价的,他本可以把这个钱用在即时的消费上,满足自己更急迫的消费。因为投资很多他们想要的东西变得买不起了,他们不是为了自虐,而是为了在未来获得更大的收益。而正是因为有人放弃消费投资于财产,才会有更好吃的面包、更便捷的出租车、更好玩更具互动性的动物园供消费者享用。财产不是,而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
死者月薪几千块钱觉得130块钱的门票太贵,不值得买,如果他月薪几万块(或者货币购买力翻倍)那么想必他就不愿意跳墙逃票了。这正是说明对动物园的投资还不够多,不够激烈,供给还没有达到死者之流的消费边际水平上,以至于他不愿意把这130元的购买力投入到观看老虎上,而是留作他用,无论他是逃票还是选择不来都一样说明了这一点。但是想要让更多人投资动物园或者广义的旅游产业,那就需要投资人的收益权。你不要说130元是否太高,他如果真赚到了暴利,就会吸引更多投资人跟进。竞争激烈,价格就会降低,死者这样的人也就能够感觉买得起门票,值得花钱买票去看老虎了。想想看,自动市场经济以来,我们想要提高生活水平是更难了还是更容易了?只要心眼不瞎,我们都会实事求是的承认市场带来的改善。所以每个人的财产权都应该被,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所有对财产权的都是违法犯罪乃至行为。
到这里,我只是阐述了他的行为是错误的,但为什么导致了死亡,而为什么我认为他的死完全是咎由自取,没有动物园的责任,是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
此事一出,网上对死者冷嘲热讽的非常多,笔者也持相似态度。有人说死者为大,又是一个,这样刻薄非常不善良。“死者为大”这句话如果是科学层面的解释我是完全赞同的。因为人死之后如果不火化,尸体就会开始液化,自然条件下两三天就会呈现巨人观,膨胀起来……凭什么人死为大?东条英机、也人死为大?
其实我非常理解这些朋友的观点,因为死者的错误太平常,平常到就像我们父辈一样亲切,至少我爸去公园有能逃票的绝不会买票。计划经济时代长大的人没有产权意识,这是时代的悲剧。正因为巨大的历史错致的灾难,让我们重新思考,拥抱市场。那么作为个人的灾难,此次宁波雅戈尔动物园的死者也应该给我们应有的教训,要尊重产权。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作为闭塞地区落后观念的品,我们应该哀悯他的死亡,然而并不是这样,几乎没有人汲取这样的教训,他的家属正准备向动物园索赔,进一步财产权。对于这样的愚蠢,多么刻薄也不过分。说他被咬死活该,并不是说别人财产或盗窃应该,而是作为一个健全的成年人,他有能力和义务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在高楼极限运动中失手摔死的年轻人,也难逃活该二字,何况他还了别人的财产权。
还有一些朋友在寻找园方的错误和责任,从现场照片上了解到,两个三米高的高墙,中间拉了里面最后一道墙每隔十米有明显的警示牌。死者家属说墙还是太矮,不应该由容许人翻越的可能。在至大的伤痛中说出这种激愤的话,我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墙矮一点,可能老虎狮子也不会跳出来,但大概同行的妇女和孩子也不会买票,会一起跳。墙高三米,算是救了一些人的命,如果墙高十米,大概就不会有眼前的悲剧。我不说这样的要求给经营者带来的额外成本问题,只说问题。这个墙已经足够高,老虎狮子不会跳出来伤人,它是用来人的,而且还的,问题是你不信。加高围墙也好,还是标注内部地图来说明跳跃后的也罢,说动物园可以做的更好没错,但这并不是动物园的义务,没想到这些没做到这些,不是错。
中国很多法律偏向,欧美有时也是这样。这是基于一种错误的功利主义思维,就是我们常常听见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也就是说,如果出了要人命或不可逆转的事故,经济实力较强一方如果担当更多责任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在行动时更当心一些,应急预案设计的更完美一些,多考虑下风险,这样恶性事故就会降低。
看起来这个说法很有道理,实际不仅不,而且效果也不好。因为导致恶性事故最重要的原因是意料之外的行动。以动物园为例,动物园的核心工作是经营,也就是满足买票入园的消费者的需求。作为被邀请进入园中的客人,游客有权要求园方在景区的安全。这也是古老的“宾客权”在商业社会的延伸。而安全保障在于对园区产品特性的了解上,客人肯定不如主人。为了客人的安全,主人除了准备应对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更重要的是为游客制定安全的线图和绝对的禁忌,比如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猛兽区绝对乘客下车。只要你客随主便,你的安全就能得到保障。当然,任何事故反思后,企业都会积累经验,能在园区规划和制度管理上做的更完善,但这与责任是两码事。
我们所做过的没件事,事后反思都有更好的做法,我们永远有提升的空间,这是世界的魅力所在,但这不是我们行动的。在这一点上,企业与个人没什么不同。如果超出规则和禁忌以外,人们有千奇百怪的做法,无法枚举。千日做贼容易,千日防贼很难,所谓病人思维广,人类是个大森林,企业难以预料会什么样的怪人。安全翻越两道高墙跳入虎圈,这是相当于911一样的创造性发明。而且新形式动物园的魅力所在就是游客与猛兽更近的接触,传统动物园把猛兽与游客远远地完全隔离,毫无魅力。公立的动物园绝对安全的老式经营模式绝对无趣,在市场经济下经营不下去,才纷纷承包给民营公司。
合理设想,在最后一道有猛兽预警的高墙外,是什么样的心态让这两个人选择不相信的内容?很可能是这样的:他们绝对不敢让我出事,否则他们要赔偿,我是。这种“信赖”才是最的。应该让主动触发事故风险的人完全承担风险的后果,这样才会促使人在铤而走险之前三思后行,避免悲剧的发生。而要求一家企业不但为不守规矩的顾客考虑周到,还要承担不告而入的翻墙侠的人身安全,这无疑是滑稽的,但愿法院能在这场官司中。
我真正同情的是雅戈尔动物园,大过年不休息,付出加班费开门迎客,满打算赚一笔钱新年开个好头,结果遭贼不说还惹了一身骚。就算官司能打赢也别打算有人给出律师费工时费,还要面对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询问,春节黄金周停业好几天,损失相当大。还有那只被的老虎,也是动物园的资产,虽然虎皮虎骨虎肉能卖点钱,但还是有不少的损失。在中国办企业太不容易了。
有人开玩笑说老虎在逃票人员过程中因公殉职,这真是。早知道面对这么多麻烦,动物园大概宁愿照川普墙标准砌墙也要避免这个事,别说用猛兽抓逃票。更有动物主义者动了真感情,说老虎好冤,就差没要求动物园给老虎披麻戴孝。我同情动物园,是具体的企业经营者和雇员,而这些人对人类没有同情,他们只同情。
没错!老虎是的,所有的动物都很,因为他们没有能力犯罪。人类没有办法让他们懂得事理,能够与人对等交易,就像人与人那样。你去珲春野外的深山老林里找东北虎打商量,给它活鸡让它给你表演个顶球?它不高兴照脖子就是一口。你不去找它,它高兴了也会跑出森林找你,常有新闻报道,珲春有农民被老虎吃了耕牛家畜,没准还与普京放生的东北虎有关。
牲畜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犯罪,有能力克制自己不犯罪的人才有资格犯罪,无论是东北虎还是乌克兰大白猪都只有有害无害、有用无用的问题,而谈不上有没有罪。法律、、伦理是用来处理有可交流可理解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动物参与进来一定是作为人的附属物也就是财产,才会涉及到法律、、伦理的问题。比如老虎跑出来吃人,如果是有主的要找主人赔偿,比如现在野生猛兽是国有的,特别是国家动物,不允许私人猎杀,那么野兽等于是所有的财产,如果农民的牲畜猛兽袭击,那么应有义务予以赔偿。如果牲畜是无主的,那么就是无主之物,人如何处置呢?像周处、武松那样为民除害,也可以猎杀换钱。自古以来,从来如此。如果动物者喜欢动物,最好的办法是用钱将他们纳入自己的财产范围内。不要说人侵略了动物的领地,人有权在不其他利的前提下,尽一切手段追求更好的生活。最后,引用一首三观极正且旋律优美的歌,作为这篇冗长文章的结尾,这里有人与动物之间关系最正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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