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轮滑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轮滑队伍建设和管理,适应国际、国内轮滑训练、竞赛的需要,同时为正确、科学地引导群众参与轮滑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条件与技术要求第5部分:轮滑场所》、《轮滑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和要求,经中国轮滑协会批准决定举办速度轮滑、式轮滑等级教练员委托培训班(南京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轮滑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报名参加相应项目和级别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考核。
等级教练员证书每份50元(正本副本各1份),证书副本可另外认购每份20元(需多交照片)。裁判员结业证书免费。
(三)举办单位有权使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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