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雷鸣、实习生邵馨莲报道:不少读者近日向本报反映,他们从一些通俗刊物上刊登的广告里看到,各种五花八门的防身器具正在热销,“防身催泪器”、“防狼药水”、“手机自卫器”等不一而足。他们担心,这种极易伤人的东西一旦落入歹徒手中,就可能成为危害他人的凶器。那么,这种种“防身器具”能否在社会上公开出售呢?记者调查广州市场发现,此类器具均为司系统的专供用品,应该不准私自出售。
记者按广告上的地址来到位于广园某大厦5楼的一间销售公司,以顾客身份要求验看“防狼药水”的效果。对方介绍,药水分为普通类和加强类,开价在80至200元之间。普通类3~5米内喷射,能令对方不清、不能说话亦无法动弹,甚至任人;加强类则用于对付特别强大的歹徒。见我们半信半疑,他拿出了一份产品说明书,后来记者按图索骥在网上查实,所谓“神秘药水”其实是高浓缩辣椒水,每一小瓶售价在40至60元间。昨天下午,记者又来到位于环市中某大厦的一间保安器材公司。一位经理模样的人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几种防身器具,第一种是一小瓶喷雾器,实际上是浓缩辣椒水。第二种催泪器用手摁一下就能射出沾在歹徒衣服上3天洗不下来的“药水”(实际上是油漆)。记者问:“这种东西是不是也可用来犯罪?”旁边站着的一位男子倒挺直率:“东西从我们这儿出去,用不用来犯罪,我们就管不着了。”
记者随后赶到北较场横的几间警用装备器材门市部,记者看到,这几间门市部门口墙上均了警用装备器材采购。店里有各种催泪器,商标、厂名一应俱全,价钱从20多元到130多元不等,远低于此前记者了解到的开价。但是销售人员说,必须凭机关或其它司法机构相当级别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才能购买,对私人一概不卖。公开出售此类防身器具是否违法?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杨庆律师说:这种催泪剂、喷雾器等和管制刀具、一样,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属于特许生产经营、流通的器材。商家首先不能经营超出自己经营许可范围的商品,其次不能经营国家的商品,因此这些商家是属于非法经营。如果顾客从商家手中买到这些商品,并用其对他人造成,商家就必须承担赔偿连带责任。(报料人黄先生、林先生,三等各100元)(日京/编制)梦见钱包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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