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3人(速度赛马1人、走马1人、跑马三项1人),运动员人数不梦见参加结婚喜宴限,工作人员1人,兽医1人,饲养员1至2人。
2.速度赛马和走马项目的比赛,参赛选手超过10人(不含10人)时,采取抽签分组、分道比赛的办法,最终按成绩排列名次,时间短者名次列前。
6.走马、跑马射击、跑马射箭、跑马拾哈达比赛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少数民族马术竞赛规则》。
7.比赛用枪、弹由大会统一提供;比赛马匹、装备、弓、箭由参赛单位自备,须符合《少数民族马术竞赛规则》。弓、箭需经大会检验合格并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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