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天津市、山西省、、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共计12支队伍。
(三)参赛运动员应是省(直辖市)内同一所中学的在校在读学生,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所在当地教育部门证明),且未在各级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
第二阶段:各小组第一名分为D组、第二名分为E组、第三名分为F组、第四名分为G组,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照积分排出第一名至十二名。
(三)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在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1、参赛队须在2013年6月2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未完成报名工作将不得参赛。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及运动员15人。
2、填写《篮球参赛单位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和省体育局青少处或主管青少年部门公章),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
3、将电子版报名表和运动员数码照片(近半年内免冠照,像素200×300)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青少部邮箱,文件名须注明参赛单位及参赛名称。
5、凡报名参赛单位,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赛,必须在赛前15天报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否则,将给予停赛一年的处罚。
参赛队往返差旅费、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由大会负担(最多每队16人),超编人员费用自理,食宿费每天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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