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17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17年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6:1配备。各组运动员男、女各限报20人,不得互相调剂,不得越组参赛。各单位在此基础上可有5个机动名额,组别、男女不限。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全能运动员只准兼报接力,每项报名人数不限,接力每项每单位限报一队;
(四)报名办法: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19日至6月23日在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将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连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6日—6月30日送交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超、破纪录者,均在单位团体总分中增加超、破纪录分,超世界纪录加45分;超亚洲纪录加36分,超全国纪录加27分,超全国青少年纪录加18分,破市最高纪录加13.5分,破市青少年最高纪录加9分。平纪录按不同等级得分的50%计分;
(五)凡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和在比赛中无故弃权者(因伤病或其它原因,并于该项检录结束前报送证明,且经组委会批准除外),每一人一项在单位团体总分中扣除5分,并不准参加后继项目(包括接力在内)的比赛;
2.团体总分(甲、乙、丙组男、女合计)名次:以各单项前八名名次得分(名次得分按9、7、6、5、4、3、2、1计算,接力和全能名次得分加倍计算)和超、破纪录得分相加之和排定名次。如总分相等,依次按超、破世界、亚洲、全国、市纪录的项次,多者名次列前。
各单项比赛(甲、乙、丙组男、女合计)均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八人(队)(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团体总分(甲、乙、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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