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苏州市羽毛球运动极为普及,羽毛球是集健身锻炼和娱乐交流于一体的体育休闲运动。我们举办此项赛事的目的是通过羽毛球这样一个平台,让羽毛球爱好者在健身娱乐的同时,相互交流、沟通、以球交友、以球会友。我们开展此项赛事的主旨是:进一步巩固、发展和壮大苏州市的全民健身人群,提高市民的身体素质,推进群众体育的发展,更好的为苏州的全民健身事业服务;通过比赛的开展,活跃体育市场,丰富市民的文体生活,进一步为苏州经济建设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
苏州市羽毛球运动协会
冠名单位:苏州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6月6日7日(团体赛)
2015年6月13日14日(单项赛)
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羽毛球馆
三、比赛项目: 1.混合团体赛(组队、单位组队均可)
比赛顺序:男双、混双、男双
2.单项比赛青年组:男双、混双 (两名运动员年龄累加满80岁及以下)
单项比赛中年组:男双、混双 (两名运动员年龄累 加满80岁及以上)
单项比赛老年组:男双、混双 (两名运动员年龄累 加满100岁及以上)
四、团体参赛资格:
(一)凡持有苏州市和五县市居民身份证的均可以组队或单位组队的形式报名参赛。
(二)非苏州市报名人员需持有苏州市和五县市公积金账号和社会保险账号,并且需要近一年连续12个月交纳,外籍人士凭在苏工明。
(三)在校学生年龄未满18周岁不得参加比赛
(四)每队允许有一名专业运动员参加。专业运动员范围:凡在省、市定点体校参与训练4年或4年以上的男运动员,进入省体工队的女运动员。(均属专业运动员)
(五)凡医嘱不适应参加剧烈运动者谢绝报名。
五、单项参赛资格:
单项项目组合,专业运动员不可参加,运动员不可兼项。(凡是进入儿体校训练的均属专业运动员)
六、参赛办法
(一)采用公开的报名形式,凭有效证件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准确的衣服尺寸)
(二)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50元/人。(凭渤海银行卡,免收报名费)
(三)每个团体可报6-7人,运动员不可兼项。
(四)参赛人员的资格审查统一由大会仲裁组负责,举报者必须提供有效书面材料,一经核实,取消被举报者参赛资格。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参赛者请于2015年5月12日--2015年5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接受报名时间:每天9:00-17:00)
报名方式一:至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二楼报名(五县市报名单可发邮件到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邮箱:)
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二:至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售楼处,以现场扫描二维码、搜索微信号等形式通过项目微信号页面报名,有竞猜后可直接领取纪念品一份。
售楼处地址:苏州市平泷1258号天元辰广场1楼
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三:通过姑苏晚报微信报名,或搜索姑苏晚报体育微信号“一起趣运动”报名。
报名方式四:至渤海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报名
联系电话:88878728、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710号。
抽签时间:5月31日14:00统一在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二楼抽签(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表下载网址:苏州体育信息网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编排方法,由大会组委会按报名情况抽签编排。
(三)团体赛: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决出小组名字;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制决出团体前六名。
(四)各参赛队员必须按照编定的比赛日期、场序到指定场地参加比赛,除每天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场序比赛时间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计起,迟到10分钟,则以弃权论处。
九、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负责聘请。
十、有竞猜:凡是参与有竞猜的客户,参赛者和市民均可在5月22号以后至项目售楼处领取纪念品一份,每天仅限1000个,领完为止。
十一、团体励办法
1、各参赛人员均有纪念品,对获得前六名的团体给予现金励
第一名:8000元 第二名:5000元 第三名:3000元
第四名:2000元 第五名:1200元 第六名:1000元
2、荣获冠军的团体均可获得苏州城市生活广场提供的2万元购房抵用券,每人限领一张,活动结束后至项目售楼处领取。
备注:此购房抵用券除直系亲属外不得转让,每套房源限用一张,可与项目提供的其他优惠措施同时使用。本券有效期为:2015年6月14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十二、单项励办法
1、各参赛人员均有纪念品,对获得前六名的个人给予励
第一名 1000元 第二名 800元 第三名 600元
第四名 400元 第五名 300元 第六名 300元
团体和单项比赛励均含品。
2、荣获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冠军的均可获得苏州城市生活广场提供的2万元购房抵用券,每人限领一张,活动结束后至项目售楼处领取。
备注:此购房抵用券除直系亲属外不得转让,每套房源限用一张,可与项目提供的其他优惠措施同时使用。本券有效期为:2015年6月14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十三、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
苏州市羽毛球运动协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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