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轮滑球、速度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
为推广和普及轮滑球和速度轮滑运动,提高我国轮滑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适应国际、国内轮滑球与速度轮滑训练、竞赛的需要,定于2014年8月22日至25日在沈阳市举办轮滑球与速度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批准、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辽宁省体育总会、辽宁省冰轮协会
(二)批准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大连滑跃兄弟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二、培训项目
(一)轮滑球裁判员和初、中、高级教练员
(二)速度轮滑裁判员和初、中、高级教练员
三、时间和地点
2014年8月22日至25日在沈阳市举行。
四、培训形式、内容、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形式
分为轮滑球培训班和速度轮滑培训班分别授课
(二)培训内容
1.我国轮滑运动现状及发展趋势
2.轮滑球班
(1)轮滑球技术、战术
(2)轮滑球教学与训练
(3)轮滑球规则与裁判
(4)轮滑球竞赛与组织
3.速度轮滑班
(1)速度轮滑技术、战术
(2)速度轮滑教学与训练
(3)速度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理论考核为闭卷,轮滑球理论满分60分,实践考核满分40分;速度轮滑理论满分70分,实践考核满分30分。各等级教练员考试成绩总分60分为通过。
(四)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进行理论与实践两项考核。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为100分,实践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理论考试成绩达到60分,并实践考核合格发裁判员培训结业证书。
(五)学员只可选择轮滑球或速度轮滑之一作为学习和考核项目,不可同时学习轮滑球和速度轮滑。在单项中,可以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但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六、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二)除《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规定的标准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考相应等级教练员。
在冰球专业队有过一年以上训练经历者可报考轮滑球高级教练员;在地方业余体校冰球班训练三年以上者可报考轮滑球中级教练员。需由地方体育局体工队和体校出具证明。
(三)参加教练员培训的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
(四)报到时交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
(五)学员须年满16周岁。
七、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学员食宿费标准为200元/人/天(含三餐)。
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一次性交纳会务费120元/人。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裁判员每人600元。
(三)资料费60元/人。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不收取费用。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六)参加兼项培训的学员培训费减免总培训费的10%。
八、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请学员于2014年8月10日前将回执表和所报项目的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如下地址:
沈阳市
地址:具体地址见附件通知
邮编:110136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刘莉莹李伟
电子信箱: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2014年8月21日到沈阳宾馆报到,8月25日17:00后离会。由于时近高校学生返校期间,请自行提前购买好返程车票。
九、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轮滑球:轮滑球鞋、球杆、简单护具(护腿、手套等)。
速度轮滑:轮滑鞋、运动服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请登陆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并打印报名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参加2014年轮滑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回执表、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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